影像資料處理方針
克萊夫整形外科透過影像資料處理設備的營運及管理方針,向您說明本公司處理的影像資料以何種用途與方式被利用·管理。
1. 影像資料處理設備的安裝依據及安裝目的
本公司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25條第1項,為下列目的安裝·營運影像資料處理設備。
- 設施安全及火災預防
- 為顧客安全的犯罪預防
- 防止車輛遭竊及毀損
※ 停車規模超過30輛時,得依《停車場法施行規則》第6條第1項設置·營運
2. 安裝數量、安裝位置及拍攝範圍
8樓48個(記載於候診室、諮詢室、雷射室、手術室、療程室、皮膚管理室走廊等)
3. 管理負責人及存取權限人
為保護您的影像資料並處理與個人影像資料相關的申訴,設有如下個人影像資料保護負責人。
管理負責人及存取權限人
宋京浩院長 02-6212-8080
4. 影像資料的拍攝時間、保管期限、保管地點及處理方式
影像資料的拍攝時間、保管期限、保管地點及處理方式
24小時 自拍攝日起30天 負責部門
- 處理方式 : 對個人影像資料的目的外利用、提供予第三方、銷毀、查閱等要求的相關事項予以記錄·管理,並於保管期限屆滿時以無法復原的方式永久刪除(列印件則裁碎或焚燒)。
5. 關於影像資料處理設備安裝及管理等委託的事項
本公司如下委託影像資料處理設備的安裝及管理等事務,並依相關法令於簽訂委託契約時訂定必要事項,以確保個人資料獲得安全管理。
關於影像資料處理設備安裝及管理等委託的事項
02-6212-8080
6. 關於個人影像資料的確認方式及地點的事項
如需查閱、確認、刪除個人影像資料,請事先聯絡影像資料管理負責人並前往相關部門,即可進行確認。
7. 針對資料主體查閱影像資料等要求的措施
若您希望查閱或確認存在與否·刪除個人影像資料,可隨時向影像資料處理設備營運者提出要求。但僅限於拍攝到您本人的個人影像資料,以及明顯為資料主體緊迫的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利益所必需的個人影像資料。本公司於收到查閱或確認存在與否、刪除的要求時,將立即採取必要措施。
8. 影像資料的安全性確保措施
本公司處理的影像資料透過加密措施等予以安全管理。此外,作為個人影像資料保護的管理性對策,本公司對個人資料的存取權限實行分級授予,並為防止個人影像資料的偽造·變造,對個人影像資料的產生日期時間、查閱時的查閱目的、查閱者、查閱日期時間等予以記錄管理。
9. 關於個人資料處理方針變更的事項
本影像資料處理設備營運及管理方針制定於2017年5月22日,如因法令·政策或資安技術的變更而有內容的新增·刪除及修改時,將於施行前至少7天透過網站公告變更事由及內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