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處理方針
克萊夫整形外科(以下稱‘本公司’)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30條,為保護資料主體的個人資料並迅速、順暢地處理相關申訴,訂定並公開如下個人資料處理指針。
第1條(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)
本公司為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。所處理的個人資料不會用於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;如使用目的變更,將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18條另行取得同意等,履行必要措施。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
為確認會員註冊意願、依會員制服務提供進行本人識別·認證、維持·管理會員資格、依限制性本人確認制進行本人確認、防止服務不當使用、處理未滿14歲兒童個人資料時確認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、各類告知·通知、申訴處理等目的處理個人資料。
2. 提供財貨或服務
為物品配送、服務提供、契約書及帳單寄送、內容提供、客製服務提供、本人認證、年齡認證、費用支付及結算、債權催收等目的處理個人資料。
3. 申訴處理
為陳情人身分確認、陳情事項確認、事實調查的聯絡·通知、處理結果通報等目的處理個人資料。
第2條(個人資料的處理及保存期限)
① 本公司於法令規定的個人資料保存、利用期限內,或於自資料主體處蒐集個人資料時所同意的保存、利用期限內處理、保存個人資料。
② 各項個人資料的處理及保存期限如下。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 : 至事業者/團體網站退出為止
但符合以下事由時,至該事由終止之時為止
1)因違反相關法令而正在進行偵查、調查等時,至該偵查、調查結束之時為止
2)因使用網站而尚存債權及債務關係時,至該債權、債務關係結清之時為止
第5條(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的權利與其行使方法)
① 資料主體可隨時向本公司行使下列各款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權利。
1. 個人資料查閱要求
2. 有錯誤等情形時的更正要求
3. 刪除要求
4. 處理停止要求
② 第1項所述權利的行使,可透過書面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傳真(FAX)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,本公司將對此立即採取措施。
③ 資料主體就個人資料的錯誤等要求更正或刪除時,本公司於完成更正或刪除之前,不會利用或提供該個人資料。
④ 第1項所述權利的行使,可透過資料主體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任人等代理人為之。此時須提交符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則》附表第11號格式的委任書。
⑤ 資料主體不得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等相關法令,侵害本公司正在處理的資料主體本人或他人的個人資料及私生活。
第6條(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)
本公司處理以下個人資料項目。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
必填項目 : <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帳號、密碼、住址、電話號碼、性別、電子郵件、i-PIN號碼>
選填項目 : <關注領域>
2. 提供財貨或服務
必填項目 : <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帳號、密碼、住址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、i-PIN號碼、信用卡號、銀行帳戶資料等支付資料>
選填項目 : <關注領域>
3. 於使用網際網路服務的過程中,以下個人資料項目可能被自動產生並蒐集。
IP位址、Cookie、MAC位址、服務使用紀錄、造訪紀錄、不良使用紀錄等
第7條(個人資料的銷毀)
① 當個人資料因保存期限屆滿、處理目的達成等原因而不再必要時,本公司將立即銷毀該個人資料。
② 即使經資料主體同意的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屆滿或處理目的已達成,若依其他法令仍須繼續保存個人資料,則將該個人資料移轉至獨立的資料庫(DB)或另行保管。
③ 個人資料銷毀的程序及方式如下。
1. 銷毀程序
本公司篩選出已產生銷毀事由的個人資料,並於取得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核准後予以銷毀。
2. 銷毀方式
本公司對以電子檔案形式記錄·保存的個人資料,採用低階格式化(Low Level Format)等方式銷毀,使紀錄無法再生;對記錄·保存於紙本文件的個人資料,以碎紙機裁碎或焚燒的方式銷毀。
第8條(個人資料的安全性確保措施)
本公司為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性,採取如下措施。
1. 管理措施 : 內部管理計畫的擬定與施行、定期員工訓練等
2. 技術措施 : 個人資料處理系統等的存取權限管理、存取控制系統的安裝、特種識別資料
等的加密、資安程式的安裝
3. 實體措施 : 機房、資料保管室等的出入管制
第9條(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的安裝·營運及拒絕相關事項)
① 本公司為向使用者提供個別客製服務,使用可儲存並隨時調取使用資訊的‘Cookie’。
② Cookie 是營運網站所使用的伺服器(http)向使用者的電腦瀏覽器傳送的少量資訊,有時也會儲存於使用者電腦的硬碟中。
甲. Cookie 的使用目的 : 用於掌握使用者造訪的各服務與網站的造訪及使用形態、熱門搜尋詞、是否安全連線等,以便向使用者提供最佳化的資訊。
乙. Cookie 的安裝·營運及拒絕 : 可透過瀏覽器上方的工具>網際網路選項>隱私權選單的選項設定拒絕儲存 Cookie。
丙. 若拒絕儲存 Cookie,可能會在使用客製服務時產生不便。
第10條(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)
① 本公司統籌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,並為處理與個人資料處理相關的資料主體申訴及救濟受害,指定如下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。
▶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姓名 : 宋京浩
職務 : 院長
聯絡方式 : <02-6212-8080>、<clyveps@naver.com>
※ 將為您轉接至個人資料保護負責部門。
▶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部門
部門名稱 : 企劃組
負責人 : 全恩善 室長
聯絡方式 : <02-6212-8080>、<clyveps@naver.com>
② 資料主體於使用本公司服務(或業務)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洽詢、申訴處理、救濟受害等事項,均可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負責部門洽詢。本公司將對資料主體的洽詢立即予以答覆及處理。
第11條(個人資料查閱請求)
資料主體可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35條向下列部門提出個人資料查閱請求。本公司將努力使資料主體的個人資料查閱請求獲得迅速處理。
▶ 個人資料查閱請求受理·處理部門
部門名稱 : 企劃組
負責人 :
聯絡方式 : <02-6212-8080>、<clyveps@naver.com>
第12條(權益侵害救濟方法)
資料主體可就個人資料侵害的救濟、諮詢等,向下列機構提出洽詢。
▶ 個人資料侵害檢舉中心(韓國網際網路振興院營運)
- 主管業務 : 個人資料侵害事實檢舉、諮詢申請
- 網站 : privacy.kisa.or.kr
- 電話 : (免區碼)118
- 地址 : (58324)全南羅州市振興街9(光罩洞301-2)3樓 個人資料侵害檢舉中心
▶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
- 主管業務 :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申請、集體糾紛調解(民事解決)
- 網站 : www.kopico.go.kr
- 電話 : (免區碼)1833-6972
- 地址 : (03171)首爾特別市鍾路區世宗大路209 政府首爾廳舍4樓
▶ 大檢察廳 網路犯罪偵查團 : 02-3480-3573 (www.spo.go.kr)
▶ 警察廳 網路安全局 : 182 (http://cyberbureau.police.go.kr)
第13條(個人資料處理方針的施行及變更)
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自2022.10.01起適用。